武定县文化馆
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武定县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武定县文化馆为武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拔款,机构规格为股所级。武定县民族艺术团原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已改制为国有企业。由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属的县文化馆托管。
一、主要职能
1、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举办各种展览活动。
2、承办政府主办的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包括常设阵地活动、社区、乡镇、广场等文化活动。
3、免费开放展览、宣传、辅导、培训、排练、学习、娱乐活动等公共空间设施。为群众提供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服务。
组织群众文艺作品创作。
4、 健全并免费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
5、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保护、传承工作。
6、免费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武定县文化馆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员共7人,退休人员8人,遗属1人。
武定县民族艺术团单位现有在编人员16人,退休7人。在编人员中,三级演员8人,四级演员4人,五级演员4人。
第二部分 武定县文化馆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份 武定县文化馆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武定县文化馆决算总收入322.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41万元,占总收入的88.10%;上级补助收入38.12万元,占总收入的11.8%;其他收入0.34万元,占总收入的0.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5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63万元,占总支出的85.29%;项目支出37.73万元,占总支出的14.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文化馆、艺术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25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8%。(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文化馆艺术团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73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1.09%。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2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保障武定文化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群众文化辅导,文化创作与保护工作、财政工商保险、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文化馆部门(单位)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92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厉行节约。2014年文化馆、艺术团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584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督查、考核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武定县文化馆
2015年10月30日